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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證(ARC)申請:

  1. 境外生入臺後,應於入境15天內辦理「居留證」(ARC),該證如同境外生在臺灣的臨時身分證。
  2. 「居留證」(ARC)有效期限為1年,學生必須主動於效期屆滿1個月前於線上申請延簽,未於居留期限內辦理延期者,主管機關得廢止當事人居留資格,並限令出國
  3. 變更居留地址或服務處所等資料異動,需於15天內於線上提出申請,違規者,處新臺幣2,000-10,000元罰款。
  4. 已畢業欲留臺覓職者:應檢附畢業證書申請延期,其居留效期統一以畢業當月加計6個月為延期居留期限;如屬延畢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實際就學情形酌予核發6個月至1年效期之外僑居留證。
  5. 在學期間如有預計離境,請務必於離境前確認外僑居留證於返臺時仍在有效效期內。如有必要,請提早至移民署服務站辦理外僑居留證延期。

居留證(ARC)逾期:

  1. 逾期30日內(不含第30天),若仍在學中,於繳交罰款及延期費用後,可申請延長並繼續居留。
  2. 逾期30日以上(含第30天),雖仍在學中,但是於繳交罰款後,必須於7天內出境,並重新申請簽證返台就學。
  3. 罰款規定:
    逾期 1-10 天:新臺幣2,000元

    逾期11-30天:新臺幣4,000元
    逾期31-60天:新臺幣6,000元
    逾期61-90天:新臺幣8,000元
    逾期91天以上:新臺幣10,000元

*居留證申請網站 ARC card application website

*居留證申請系統操作手冊ARC card application manual

*居留證申請手冊 ARC card application handbook

*教育部「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103.12.26)

 

港澳學生:

 項目

應備文件

第一次申辦

  1. 申請表1份。
  2. 最近一年2吋相片一張(正面白底脫帽)。
  3. 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正本、影本乙份,影本正反面印在同一面)。
  4. 三個月內經駐外館認證最近5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書(又稱良民證);未滿20歲免附。
  5. 入境許可證正本、影本各乙份
  6. 護照正、影本。 
  7. 居留簽証正、影本。 
  8. 三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書(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辦理)。
  9. 在學證明或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影本;學生初次申請需繳入學分發通知書正、影本。
  10. 住宿證明(校內住宿證明需加蓋單位戳章,在外  居住者附租約證明) 。
  11. 費用:臺灣地區居留證:NT.1000。每次出入境前需辦理出入境許可證。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NT.2600。
  12. 委託書 (若由學校代辦)

延簽

(繼續就學者)

  1. 申請表1份。
  2. 最近一年2吋相片一張(正面白底脫帽)。
  3. 護照正、影本。
  4. 居留簽証正、影本。
  5. 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正本、影本乙份,影本正反面印在同一面)。
  6. 在學證明或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影本
  7. 住宿證明(校內住宿證明需加蓋單位戳章,在外居住者赴租約證明);地址異動需在15日內於異動後至區域移民署完成變更。
  8. 費用:NTD500元。
  9. 委託書 (若由學校代辦)

 

僑生:

項目

應備文件

第一次申辦

  1. 申請表1份
  2. 最近一年2吋彩色照片1張(正面白底脫帽)
  3. 護照正、影本。
  4. 居留簽證正、影本。
  5. 在學證明或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影本;學生初次申請需繳入學分發通知書正、影本。
  6. 海聯分發通知書或錄取通知書
  7. 費用: 新臺幣500元
  8. 委託書 (若由學校代辦)

延簽

(繼續就學者)

  1. 申請表1份。
  2. 最近一年2吋彩色照片1張(正面白底脫帽)。
  3. 護照正、影本。
  4. 居留證正本、影本。
  5. 在學證明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影本。
  6. 住宿證明(校內住宿證明需加蓋單位戳章,在外居住者附租約證明);地址異動需在15日內於異動後至區域移民署完成變更。
  7. 費用: 新臺幣500元
  8. 委託書(若由學校代辦)

 

外籍生:

項目

應備文件

第一次申辦

  1. 申請表1份。
  2. 最近一年2吋彩色照片1張(正面白底脫帽)。
  3. 護照正、影本。
  4. 居留簽證正、影本。
  5. 在學證明或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影本;學生初次申請需繳入學分發通知書正、影本。
  6. 費用: 新臺幣1000元
  7. 委託書(若由學校代辦)

延簽

(繼續就學者)

  1. 申請表1份。
  2. 最近一年2吋彩色照片1張(正面白底脫帽)。
  3. 護照正、影本。
  4. 居留證正本、影本。
  5. 在學證明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影本。
  6. 住宿證明(校內住宿證明需加蓋單位戳章,在外居住者附租約證明);地址異動需在15日內於異動後至區域移民署完成變更。
  7. 費用: 新臺幣1000元。
  8. 委託書(若由學校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