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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獎助外國學生短期研習本土語言計畫」

一、為鼓勵外國學生研習本土語言,藉此認識臺灣在地本土語言文化,以增進臺灣與世界各國之交流及瞭解,
      教育部特訂定「獎助外國學生短期研習本土語言計畫」。

      (一)申請對象及時間:由開設本土語言課程之大學校院檢具外國學生研習本土語言計畫及相關資料,於每年6月1日至15日報部申請。
      (二)獎助對象規劃於國內大學校院研習本土語言之外國學生。
      (三)獎助內容及期限對規劃來臺研習之外國學生核予每月獎學金新臺幣2萬5,000元,受獎期限至多6個月;
            對已在臺攻讀學位之外國學生則核予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1萬元,受獎期限至多2學期。

二、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高千玉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665,電子信箱:kao@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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